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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29日,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600606.SH)公告,为了对保交付、稳民生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,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,保障公司长期平稳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(品种一)、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(品种二)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、增加偿债保障措施及豁免相关条款的议案》等事项,上述债券本金(存续规模17.8亿元)将展期3年,到期一次还本,兑付日调整为2027年1月7日。

  上述两只公司债为2021年1月5日发行的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,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,其中品种一(债券简称“21绿地01”)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,票面利率7.00%,期限为2+1年期,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;品种二(债券简称“21绿地02”)最终发行规模为16亿元,票面利率6.50%,期限为1+1+1年期,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。债券到期日均为2024年1月7日。

  根据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月28日发布的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,2023年1月9日,发行人支付了“21绿地01”从2022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的利息;支付了“21绿地02”从2022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了回售部分的本金。

  今年前三季度,绿地控股房地产业累计完成销售金额834亿元,同比减少15.6%,回款781亿元,同比减少16.2%;累计完成交付面积1761万平方米,同比增长10%。完成新开工面积65.1万平方米,同比减少44.2%,完成竣工备案面积1498.4万平方米,同比增长5.5%。